关于开展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,深入学习宣传宪法”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
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推动学习宣传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校团委决定开展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,深入学习宣传宪法”主题团日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,深入学习宣传宪法
二、活动对象
全校团支部
三、活动时间
2021年12月
四、活动形式
各学院分团委围绕主题,要求各团支部利用各种平台开展主题团日活动。
五、活动内容
1.参与“学宪法讲宪法”网上学习
各团支部组织学生于12月4日前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(https://qspfw.moe.gov.cn)第六届全国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专题页面或 “青少年普法”微信小程序,进行在线学习、练习与综合评价。
2.开展主题班团日活动
各团支部可采用法治主题班会、观看法治教育片、学唱法治歌曲等形式。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、宪法、民法典、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,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、安全自护教育、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。
3.积极参与“宪法日”活动
各团支部呼吁支部成员积极参与12月4日由校学生会、法学会社团在学校河西、南山食堂举办的“宪法日”活动。积极参与横幅签名、宣读誓词、宪法连连看等活动,增强支部成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,以身作则,严于律己,做到知法、守法、懂法、用法,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,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。
六、活动要求
1.各级团学干部和学生骨干要带头参加学习,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。各分团委要对基层团支部进行学习指导和情况评估,及时对本学院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优秀学习活动案例、青年学生的优秀学习体会文章等进行宣传报道。
2.各团支部请于12月3日前将主题团日开展的电子材料(建议内附主题团日活动现场视频)报至分团委彭绮梦处,将通过“墨香兰亭”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报道,并将“院级优秀主题团日”开展情况报至校团委,评选出当月“校级优秀主题团日”并在“风则青春”公众号进行推送。